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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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国际志愿者日)要向社会公布社区志愿服务进展状况,并形成制度,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部门要及时给予表彰;对长期落后的地方和部门要重点加强指导,督促尽快改变面貌。区(县、市)民政部门要经常研究解决活动中的主要问题,完善相关推进措施,把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落到实处。街道(镇)要切实加强对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建设的指导,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社区文化宣传设施,广泛宣传社区志愿服务的知识、技巧和社区志愿服务实践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使参与社区志愿的愿望得到尊重,行动得到支持,劳动得到肯定,价值得到认可,典型得到推广,精神得到弘扬,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社区志愿服务开展的良好氛围。科学借鉴国外志愿服务的经验,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积极协助地方出台地方性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待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促进社区志愿服务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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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08-01-07 11:03:57 编辑:you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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