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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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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红十字会,老龄委,关工委,社工协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志愿服务是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用自身的时间、技能等资源,在社区为居民和社区慈善事业、公益事业提供帮助或服务的行为;从事志愿服务的志愿者(亦称义工),其数量和素质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目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成为“社会人”,大量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口进入社区;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以及为数不少的贫困人群都对社会服务提出了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有利于整合社区资源,健全社会服务体系,依靠社会力量解决社会问题,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生活需要;有利于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形成平等友爱、尊老爱幼、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增强各种社会组织尤其是居民群众的社会责任,弘扬“出入相邻、守望相助”、“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风尚,提高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能力;有利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巩固党在城市基层的执政基础。我们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把我国的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重点领域
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居民需求、为居民提供服务为宗旨,以弘扬志愿精神、提高居民素质为目标,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和社区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把社会上、社区里有爱心的单位和人员动员起来,团结起来,组织起来,让一切爱心充分展示,让一切善举竞相推出,以造福于社区,造福于人民,切实为建设和谐社区、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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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08-01-07 11:03:57 编辑:you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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