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信箱
民政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作者: 来源: 浏览
次
施的调整方案和处理意见。共青团、妇联、老龄协会等群众组织要积极参与建设和管理,组织动员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参与社区活动,发挥综合效益。要把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社区和社区党建示范区建设活动之中,通过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配合,进一步做好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民 政 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文明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国土资源部
建 设 部 共 青 团 中 央 全国妇联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二日
9
7
3
1
2
3
4
4
8
: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日期:08-01-07 11:03:37 编辑:yourui
版权所有:咸宁市民政局 地址:咸宁大道35号 邮编:437100
电话:0715-8137975 传真:0715-8138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