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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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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
“
以现居住地为主,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互相配合
”
的原则,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为流动人口的生活与就业创造好的环境和条件。简化办事程序,减少相关手续,取消不合理收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依托社区整合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建立职责明确的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
22.
推进社区安全服务。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加强社区警务室(站)建设,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深入开展
“
法律进社区
”
和
“
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
”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搞好咨询服务。建立完善收集、反馈社情民意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建立及时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的帮助、教育和转化工作。深入开展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对社区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做好社区消防工作,提升社区消防安全水平。加强安全用电、用气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和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深入开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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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赌毒
”
和禁止传销等工作。健全社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开展
“
绿色社区
”
创建活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建立传染病以及食品安全、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机制,不断提高社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3.
设立社区服务扶持资金。市、区两级设立社区服务发展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引导扶持公益性、福利性社区服务的发展。
五、加强对社区工作的组织领导
24.
加强对社区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社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统一规划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要把社区工作的目标任务、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社区工作。
25.
建立健全社区工作协调运行机制。各级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工作运行机制。依托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行政、劳动保障、建设、文化、卫生、人口计生、环保、体育等部门,要按照社区工作发展要求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服务水平。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银行、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进一步制定促进社区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慈善等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大力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推动社区工作发展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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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08-01-07 16:13:05 编辑:you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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