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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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和服务机制。要逐步建立起地方政府稳定投入、省财政专项补助、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加大对社区服务的投入力度,鼓励社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以资金、房产、设备、技术、信息、劳务等形式投入社区服务,兴建社区服务设施。坚持“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原则,整合各种资源,提高现有场地、设施、人才、信息的利用率。社区单位应无偿或按成本向社区内居民开放内部体育活动场所、文化娱乐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社区居委会利用驻社区单位活动场所开展大型公益活动时,驻社区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四)加强对社区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手段监督、管理社区服务。推动制定各类社区服务行业标准并监督执行。建立健全反映社区服务设施、服务管理、居民需求及满意程度等有关信息的采集及工作评估体系。严格财务和审计制度,严禁将救助、福利、公益款物等挪作他用。认真解决社区服务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及时查处违法违纪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证社区服务健康发展。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见精神,制订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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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08-01-07 16:13:31 编辑:you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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