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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和谐社区示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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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册党员对社区党组织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
八、基础设施完善齐全
1.市州所在地每个社区用房面积至少300平方米,县级市和县的社区用房面积至少200平方米,微机、电话等必要设施齐全。
2.社区用房20%的面积用于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办公,80%的面积用于为居民服务和活动,设置“一站式”服务大厅、市民学校、文体活动室、阳光超市等场所,有体育设施和室外活动场地。
3.建立社区基础设施维护机制,社区公共设施安全性能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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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08-01-07 16:12:46 编辑:you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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