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倡导爱国守法、团结友善、邻里互助、家庭和睦的社会风气,提高广大群众的文明素质。
要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队伍建设。积极选派优秀的党务工作者到社区、村镇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吸引原企业的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从事基层社会工作。落实中央关于大学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吸引更多的大学毕业生到社区、村镇工作。编好教材、落实好经费,切实加强对社区工作者、村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进一步落实好财政专项补助制度,提高社区工作者收入,并积极建立有效激励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机制、奖励机制和培训机制。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系列,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水平。
六、切实加强对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的工作,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认真研究推进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的重大问题,根据城乡基层的不同特点和任务,积极研究和制定维护群众利益的不同政策与措施。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谋划长远、立足当前,创新体制、整合资源,分类指导、狠抓落实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各部门要围绕着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把工作的着力点、财力的投入点、各方面资源配置整合的作用点向基层倾斜,推进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各区县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按照职责定位的要求,组织实施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高社会管理的能力。街道、乡镇要从实际出发,根据职能任务,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采取贴近群众实际、贴近群众生活、贴近群众需求、灵活多样的方式和方法,不断增强构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都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搞好基层社会和谐的构建工作,建设和谐单位、和谐校园、和谐企业。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都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建设,为社会和谐做贡献,形成构建和谐社会的合力。
(2005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