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向郊区农村倾斜,解决郊区农民的饮水安全、道路硬化、污染治理、能源清洁、环境优美、信息畅通等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由市区两级财政建立起社区居委会经费保障制度和村委会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保证社区和村级组织开展工作需要的办公经费、活动经费、培训经费。采取多种措施,解决社区居委会办公和开展活动的用房问题,为城乡基层组织创造基本的工作条件。建立健全对社区和村级组织发展公益事业的专项补助制度,采取项目管理办法,支持城乡基层组织开展公益事业,提高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通过健全监督机制,保证政府对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的投入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把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职能落实到基层
按照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要求,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引导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推进面向基层、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逐步使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接近城区的水平。
一是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实现有就业需求的下岗职工能够充分就业。在街道、乡镇层面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就业技能培训机制。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对城镇失业人员、郊区农民转移就业提供免费基本技能培训。加大对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的投入,围绕着构建和谐社区的要求,大力开发劳动保障协管、社区矫正协管、流动人口协管、治安巡逻、公共卫生保洁、公共环境绿化、公共设施维护以及文化、教育、体育、托老、托幼服务等公益性岗位。鼓励发展劳务派遣企业。建立社区就业服务组织网络,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使社区就业困难人员能够实现灵活就业。积极推动社区创业工作,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以及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使有创业需求的群众得到帮助,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建立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加强就业政策宣传,使下岗失业职工能够及时掌握就业信息,鼓励和促进下岗职工在社区就业。
二是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社区、村镇内的困难群众都能在基层及时得到帮助。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加快建立与首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多层次、广覆盖,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逐步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