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八条措施社区居委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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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减轻社区居委会的负担,使社区居委会摆脱繁杂的、不必要的工作,充分发挥其自治作用,真正使社区居委会的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为社区居民服务中来,近日,福州市出台了八项措施。
    一、要严格控制会议。凡需要社区居委会干部参加的会议,能合并的合并,能不开的不开,必须召开的应压缩与会人员和时间;政府各部门原则上不召开社区居委会干部参加的会议,必须召开的须经主管区(市)领导批准,并由同级社区办下达。各街道办事处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社区居委会干部例会,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布置,街道办事处和各科室不再召开会议。
    二、清理政府部门分设在社区的分支机构和牌匾。社区统一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牌匾,其他部门分设的及社区居委会内设机构牌匾不再悬挂;部门分设在社区的机构,除保留有部门人员派驻的外,其余应予撤销;坚决压缩重复、无效、流于形式的台帐、记录,并由区(市)社区办统一规范社区居委会应建立的台帐、记录。各部门未经批准的台帐、记录一律予以废止。要求社区居委会上墙的版面,除需要对社区居民公告、公示的内容上墙外,其余均留在薄册中不作上墙要求。
    三、取消政府部门委托社区居委会代收的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除省、市政府明文规定需委托社区居委会代收的项目外,其余均不得作为硬性任务向社区居委会摊派;各部门要求社区居委会征订的报刊,除保留必须征订的党刊党报和社区居委会自身建设需要的报刊外,其余的不得作为硬性指标下达。
    四、精减材料报表。社区居委会每半年制定一次工作计划,撰写一份工作总结,统计一份综合性报表,报送街道办事处备案。各部门需要时可向街道办事处调用,一般不再向社区居委会索要材料报表。
    五、严格印章使用管理。参照民政部、公安部《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制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由区(市)社区办明确和规范社区居委会印章使用管理原则、范围、程序和办法,凡不需要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盖章,社区居委会不再受理。
    六、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凡属政府部门承担的职能不得转嫁给社区居委会,不得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向社区居委会派任务、下指标;对涉及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事务,各部门要充分尊重社区居委会的自主权,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实行自主管理:对擅自或变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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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08-01-07 16:10:02 编辑:you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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