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社区的目标、任务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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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形势节要求,进行新的目标定位和对策选择。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题,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以居民自治为目标,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基础建设为重点,以示范活动为手段,以资金投入和法制建设为保障,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具体来说,重点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居民自治。
    居民自治是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只有不断完善居民自治,保证广大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才能为和谐社区建设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撑。进一步完善居民自治,必须建立和完善党领导下的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社区建设管理体制,为居民自治创造环境,切实提高居民自治的意识和能力,几年来,各地在实践中已经探索出推进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的实现形式,理顺了政社关系,明确了各自职责,为创造居民自治的环境找到了突破口。但是,政府职能转变涉及到深层次的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关系到权利的重新分配和利益的重新调整,在推进过程中遇到阻力。要实现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的目标,必须解决体制性障碍,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制度创新,建立起居民自治的长效机制。
1、要建立社区事务分类管理制度。要按照建立政府组织、公营事业部门、社区组织、社区中介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合作治理的社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思路,制定社区公共事务分类管理办法,合理划分社区公共事务,重新定位政府、社会、市场等纽织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角色、功能,明确界定各种组织在社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权贵关系,重构社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运作机制。
     2、建立社区行政事务准入制度。在对社区公共事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对确需进入社区的行政事务建立准入制度,由社区建设指导协调机构统一审核,归口管理,并与社区组织协商,就“权随贵走、费随事转”等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凡是社区组织协助完成的事务,政府部门必须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这两项制度的建立能从根本上保证政府职能转变到位,保证政府和社区职能的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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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08-01-07 10:38:18 编辑:you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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