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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办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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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证对象:
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允许生育第二孩或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二、办证程序:
持父母及子女合影照4张、《结婚证》、《户口簿》、离婚判决(协议)书、或病残儿鉴定结果,向所在单位或居(村)委会申请。原配夫妻的,填写《生育二孩申请表》;属再婚夫妻,一方无孩的,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单位或居(村)民议事委员会讨论同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签字盖章报所在街(乡)办审查----街(乡)办在10日内予以审查,审查合格的,报所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生育的决定——审批合格的,发给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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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08-01-07 15:11:36 编辑:you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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